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企业教师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学院将在企业设立教师工作站。为规范企业教师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设立教师工作站的基本条件
1、设立工作站企业应具有技术先进性、行业代表性及较高知名度。
2、设立工作站的企业与学院建立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则上应为校企合作理事会单位或者产教联盟单位,能持续接收学生对口顶岗实习或有稳定的校企合作项目。
3、设立工作站企业必须有明确的管理部门、详细的工作计划及具体的指导团队。
二、教师工作站遴选程序
1、学院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进行推荐,或企业自主进行申报,并填写审批表。
2、学校组织评审组审定。
3、教师工作站原则上每个专业大类遴选2-3个。
三、教师工作站的建设
1、教师工作站由所在企业和学校共同建设,企业和学校共同制定进站教师的培养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教师工作站的基础条件建设,提供进站教师的工作任务和条件、技术开发项目和经费等。
3、学校授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站”牌匾,并给予每个有进站教师的工作站每年6000元的指导费。
四、教师工作站管理
1、在企业设立的教师工作站由企业和学校联合成立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
2、企业主要负责教师进站后工作计划的执行、日常考勤和指导教师的安排等。
3、学校指定由校企合作处、组织人事处及相关二级学院代表学校参与教师工作站的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工作站的评估、进站教师的选派、出站教师的考核工作等。
五、其他
1、教师工作站实行动态调整,每3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情况进行调整。
2、教师进站需与学校、企业签订进站协议。教师进站有关待遇参照组织人事处相关文件执行。
校企合作处
2018年10月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企业教师工作站申报表
设立工作站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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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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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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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校方归属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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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方指导人员姓名
| | 企方指导人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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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站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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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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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处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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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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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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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教师工作站建设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力量、建站团队、保障措施等内容,可以附页。
2.教师工作站实行动态调整,每3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