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9浏览量:

皖教秘职成〔2021〕56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本科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0〕45号),经相关单位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670个项目列入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培育库,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1-9),并就做好入库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实施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培育库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孙春兰副总理调研安徽时有关要求,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服务我省“三地一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落实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聚焦职业教育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的有力抓手。项目已被列入安徽省“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由省委领导领衔推进。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规划协调、宏观管理作用,强化区域内项目组织实施和资源统筹整合,促进职业教育集约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优化条件供给,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合作单位支持,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

二、精心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把项目建设纳入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技能安徽建设重点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政策供给、经费支持、人员配备、资源投入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项目组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预期成果、支持保障措施、年度经费安排等,各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各项目组要在项目申报书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10)报教育厅备案,作为项目中期检查和成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名义打包申报的项目,由项目内各中职学校作为项目主体独立建设、单独提交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任务书须经项目建设单位签章,由各市教育局按属地原则汇总后于2021年11月19日前集中报省教育厅职成处指定邮箱(WORD版和盖章PDF版),文件名称统一为“项目编号+申报单位+所在市”。

三、注重项目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

试验区项目建设实行年度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各地要加强区域内项目建设的政策指导、过程管理、跟踪检查、中期评估和建成验收等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年度绩效自评,确保项目序时推进、取得预期成效。

省教育厅将组织中期检查和评估验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对入库项目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对实施效果不佳或难以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出库;对建设效果好、示范借鉴性强的项目,给予相关激励和支持。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

联系人:蒋洋洋,联系电话:0551-62823764;

报送邮箱:cxfzsyq@163.com。

    附件:1.产教融合机制体制创新工程项目库名单

          2.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工程项目库名单

          3.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工程项目库名单

          4.现代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库名单

          5.对外交流合作工程项目库名单

          6.“一县一校”示范建设工程项目库名单

          7.职教园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库名单

          8.区域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库名单

          9.职业教育扶贫富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库名单

          10.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建设任务书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1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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